对于一些想知道的市监所抗击疫情和看守所巡查职责?的朋友,本文都有详细的解市监所抗击疫情的由来,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一、看守所巡查职责?
1、领导岗位职责
1、单位领导在领导期间负责监区工作。必须坚守岗位,在监区吃住,不准随意离开监区。
2、值班室领导必须对各岗位民警的工作,特别是夜间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工作制度和监管纪律的行为,必须立即纠正,对涉案民警进行批评警告,并进行考核。记录。
3、对骨干人员、新进人员和心态不稳定人员进行对话教育,稳定思想情绪,了解监狱情况动态,了解民警执法管理。熟悉主要人员的基本情况、诉讼流程、思想动态、牢房情况。
4、对生产劳动进行安全检查,包括生产工具的领取、使用、存放以及生产质量、生产时间、劳动强度的控制。
5、负责组织对在押人员进行法律、形势、狱规、行为规范、劳动、生活卫生、人生前景等方面的集体教育,并记录每次教育的人数和时间。
六、发现有监狱老大现象或监狱老大行为,以及在监狱内吵闹、打架、绝食、患病等异常情况的,必须及时妥善处理。
7、负责交接工作,组织民警认真清点人员,检查安全设施,及时记录交接工作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和处理情况,并向相关领导反馈。
2、综合岗位职责
1、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开展各项工作。
2、认真核对法律文书,严格按照规定办理羁押、变更羁押、暂予释放、监禁、释放等手续。
3、办案机构询,应当核对工作证件、询与诉讼程序是否一致。会见律师,必须按照诉讼程序查验律师证、介绍信、委托书和准许会见的法律文件,办理相关手续,填写询、讯和诉讼程序。见面并。讯、约谈结束后,应对在押人员进行身体、身体检查,并做好详细记录,防止违禁物品流入监区。
4、负责对新入押人员进行监狱规章和行为规范的教育,告知其义务和权利。
5、了解各诉讼环节法定办案期限,了解在押人员的诉讼阶段和羁押期限,做好转押、督促、超期羁押的报告工作。
6、及时、准确地登记或录入在押人员相关信息,为其他岗位干警提供共享服务。
7、负责认真、认真地接收、检查、登记、移交被拘留人员亲属送来的财物;对被拘留者的亲属表现出友善和认真的态度
回所提出的题。
三、检查、监控岗位职责
1、实行监区24小时巡逻监控制度。每个检查、监测组应当由不少于2名警员组成,轮流从事检查、监测工作。同一巡逻监控小组白天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夜间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巡查、监视岗位协警可以独立从事监视工作。如果发现题,他们会向警方举报,警方将予以处理。检查工作必须在警察的领导下进行。
2、实行监控视频图像覆盖所有监区,并保存录音、录像15天以上。监控显示视频图像可以采用时序翻页或多画面分割的形式。一级重大安全风险人员所在小区应当全屏显示,二级、重大安全风险人员应当全屏或多屏显示。
3、监督在押人员遵守生活制度和其他管理规定,发现并处理在押人员的违法行为。发现严重违规行为,及时向领导报告。
4、协助纪警开展日常管理工作。
5、在押人员如发现身体不适,应立即询病情,并通知医生诊治。如发现有人病情严重,立即报告领导。
6、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按规定处理,并向领导报告。
七、对新入境人员、有重大安全风险的人员和人员实行封闭和严格检疫。
加强对监狱牢房、室外操场、厕所等重点区域等重点在押人员的监督检查,加强一日三餐、夜间、上下班等关键时段的检查监控。
8、在押人员就寝前,点名并清点在押人员人数,重点检查门窗等监区和监室设施。
九、及时将检查监控情况记录在看守所信息管理系统中,特别是发现和处理的安全隐患、在押人员违法行为、患病等异常动态情况。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风险一级的人员以及因严重违规佩戴装备的人员,至少每30分钟记录一次其动向。及时记录新进人员和存在二级、重大安全风险的人员情况。检查监控记录应当客观记录每个时期在押人员的行为状况和发现的题,不应笼统地记录“正常”。
十、交接班时,交接民警应当交接人数、执勤情况和需要处理的事项,交接钥匙等执勤用品,并签署执勤记录。
11、值班期间发现、发生、处理的各类事项,应在交接前及时录入信息管理系统。
四、纪律责任
1、对所负责的监狱牢房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牢房内床板、墙壁、门窗等安全设施,及时清除牢房内违禁物品,确保监狱安全。
2.对新收押的在押人员进行过渡管理教育;提供被拘留者负责
每周至少进行一次体检;24小时内对新移送的在押人员进行约谈教育,安排座位、睡位、就餐排队顺序、家政等事项,并在一周内进行跟踪观察,做好安排。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记录并处理。
3、安排在押人员中午和晚上休息时间双重值班,每天轮流值班;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通知值班人员报告。存在安全危险的在押人员不得值班。
4、检查监室秩序,督促在押人员遵守看守所管理规定和日常生活制度,及时处理在押人员的异常活动情况。管理在押人员的休息、学习和劳动,安排在押人员收听收看新闻广播电视节目、读书报刊、学习活动,组织在押人员开展文体活动、讨论、写作他们的经历。
5、按照本规则相关规定对每名在押人员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并提出风险等级意见。
6、对在押人员进行约谈,加强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在押人员的约谈和教育;了解在押人员姓名、案由、诉讼进程、思想动态、健康状况,熟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在押人员。
7、检查在押人员佩戴装备的情况,包括装备是否牢固、是否对在押人员造成身体伤害、在押人员的身体状况是否允许在押人员继续佩戴装备、在押人员是否悔罪并可以释放设备提前等情况,及时提出意见。
8、了解主管病区患者情况,发现患病人员及时通知医生,配合医生做好疾病防治工作。
九、对在押人员供述、举报的犯罪线索,按照规定制作、登记、转发。
10、及时登记转发在押人员提交的辩护、申诉、上诉、控告、检举、检举等书面材料或口头记录。
11、受办案机关委托,检查其监管监室内的在押人员的信件往来。
12、定期检查在押人员账户卡的使用情况,防止在押人员账户卡被他人使用。
13.向协调民警通报监室动态及相关情况,及时、妥善处理协调民警的反馈意见。
14、其他需要办理的事项。
15、协调警务人员负责了解协调监管室在押人员的基本情况,了解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人员,基本了解其思想动态。
16.主管警官不值班时,应当协助警官做好牢房的管理工作,并应当对在押人员在押前、押后及时进行约谈和教育;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人员进行约谈、教育和管理;安排在押人员约谈、就坐、睡觉、排队就餐、值班、家政等;检查监室秩序,及时处理在押人员的异常活动;了解被拘留者的病情并配合医生提供治疗;以及其他需要紧急处理的事项。
5.医疗岗位职责
1.对新收押的在押人员进行健康检查,核对体检证明和病历,严格按照《在押人员健康检查登记表》所列项目和内容进行检查登记。检查完毕后,签署意见并签字或盖章。发现尸体有明显外伤的,应当制作笔录,记录损伤情况及原因,并由被拘留人与被拘留人签字确认。对不符合拘留条件的,不予拘留,并报告领导。
2、医生每天上午、下午至少巡查一次,逐个监室了解在押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对患病、受伤的在押人员要及时救治,病情严重的要及时送往医院救治。
3.建立在押人员逐人医疗档案,详细记录其病史、每次健康检查、病情情况、每次服药情况、看守所内外治疗情况、家属联席会议情况、并请求办案机关改变强制措施等。
4.医生应及时对患病的在押人员进行检查。对于不需要住院的常见疾病,应给予对症治疗并随访观察。
5、对于需要服药的在押人员,医务人员或者民警应当分批给药,并现场督导给药。
六、如发现在押人员患有传染病,应及时隔离或送医院检查治疗。同时,应及时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疫情情况。
7、突发事件的处理。对于那些患有重病或有死亡危险的人来说,突然
出现急情、久病未控制、病因不明需确诊,需要外出就医的,应当及时报告医疗机构。经医院院长批准并送往医院诊治。
8、卫生防疫。要改善监区环境卫生,每周至少对监区、牢房、办公区域、厨房、卫生间等区域进行一次消。季节或流行期间应增加消频次。
九、看守所要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冬季保暖工作,保持监室空气流通。
10、负责医疗器械、药品的采购和管理。非医务人员不得管理、使用、发放药品。
11、加强医学专业知识的学习,熟练掌握各项医疗技能。
6.内部职责
1、负责看守所信件、文件等材料的发送、接收、登记和保管。2、做好各类资料、信息、数据的统计、采集、存储、传输和上报工作,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加强上下沟通,确保信息畅通。
3、负责所内网站和信息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及时、完整、准确地收集和录入在押人员的基本信息。
4、建立并维护在押人员各类业务账户和档案。5、起草相关情况总结和工作报告,严格审批印章管理。
错误。
6、妥善保管专用业务设备和公共财物。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7、财务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财务纪律,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工作制度,确保账目一致、清晰。
2、负责看守所经费使用的规划和管理。3.管理在押人员的食品账户。4.登记并保管被拘留者的财产。5、保管好在押人员的衣物和生活用具。6、对在押人员现金实行簿记管理。7、管理生产资金收支。
8、负责各类财务报表的统计工作。
9、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全面检测是指根据疫情传播风险,对应当进行核酸检测的人员进行检测。
在我国,对于核酸检测,重点人群“应该检测、检测”,其他人群“愿意检测、检测”。“全部排查”对象包括名密切接触者、境外入境人员、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其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口岸检疫边检人员、监狱工作人员、社会机构和养老机构工作人员人员。“愿意接受检测”是指其他想要接受检测的公民可以主动预约。
二、哈尔滨49号公告的内容是什么?
哈尔滨市新型冠状病肺炎疫情应对指挥部公告第49号
我市本地疫情自12月2日暴发以来,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经过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历时7天彻底切断疫情社会传播途径。12月22日凌晨3时30分,哈尔滨全市降至低风险区。为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公民正常生产生活的影响,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有关冬春季节安排,根据省指挥部疫情防控要求,经综合研判,市指挥部决定自12月22日6时起,有序恢复全市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生产生活秩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哈尔滨市外返京人员和出境人员须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绿色健康码方可通行。所有从哈萨克斯坦境外抵达或返回哈萨克斯坦的人员都必须主动向社区报告其旅行史。未能在48小时内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将在主要进口地接受入境检查。核酸采样后,如无异常症状并做好个人防护,即可进城。在核酸检测结果出来之前,要自觉做好个人健康监测,不聚会、不聚餐、不聚会、不去公共场所;近14天,已公布全国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有居住史的人员,以及中高风险地区之前所在县有居住史的人员,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落实相应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2、各类商业商店、营业场所、宗教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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